本符号为: at or address符号。在因特网上,
是电子邮件地址的符号,该符号把用户名称和把储存用户电子邮件的服务器分隔开来。例如:john.doe@symbols.com (意思是:symbols.com电子邮件服务器上的用户john.doe) 。
以前,在商业领域,
是指at or each。例如:一套三个高脚杯,每个45美元,表示每个杯子的价格为45美元。
过去在相当长的时间里,这个符号是所有打字机传统键盘上标准的字符。在大多数老式打字机上,都能看到这个符号和2在一个键上。
尔后,美国信息交换标准码把
选为特殊字符之一,成为标准的计算机键盘、程序和网上信息传递的符号。
1972年7月,当撰写文件传输协议规范时,有人建议,应该包含雷‧汤姆林森撰写的一些电子邮件程式,雷‧汤姆林森是博尔特‧贝拉尼克-纽曼(Bolt Beranek and Newman)(公司)的一名工程师,博尔特‧贝拉尼克-纽曼是互联网的先驱阿帕网(ARPANET)的总承包商。在凯蒂‧海芙纳、马修‧莱恩的著作《网络英雄》(Where Wizards Stay Up Late)一书中,描述了
是如何被选用的:
"汤姆林森[...]在编写[电子邮件]软件时,因其做出的极其明智的决定(他称之为显而易见的)广为人知,他需要一种方式把用户的名字从用户的计算机上分开。怎样才能做到呢?他需要一个使用户的名字不会在任何情况下被发现的字符。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正在使用的33型电传打字机上的键盘,当时几乎所有在网络上的人也使用这种键盘。除了英文字母和数字外,还有大约12个标点符号。 ‘我首先注意到了这些符号,所以我可以选择任何我想选择的标点符号’ ,汤姆林森说,‘我选择了
。这个字符同时也有指定的位置的含义’,他怎么也没有想到,他在连线世界中创造了一个图标" 。
虽然不是一个新的发明。有些研究人员甚至认为,这个符号早在六或七世纪就已经被使用,也许是用来表示两个拉丁字母ad字母A和D 的连接(组合),意思为:to。

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同的名字:在英语中被称为at符号或单价记号;在德语中表示悬猴;在法语中表示小蜗牛;西班牙语中表示实体重量;而在意大利语中也表示小蜗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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