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给予之愛与需求之愛 / 萧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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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也只渡有缘人,他才最懂得什么是愛,什么是慈悲
 

说给予之愛与需求之愛

 

萧瀚

 

很久以前,我就知道一个道理,就是接受别人真诚的善行,也是一种慷慨。但是,我并没有将这个问题与愛联系起来,直到最近读了英国文体家C.S.路易斯的《四种愛》以后,才被他震醒——除了给予之愛,还有一种很重要而且被人们普遍忽视的愛,就是需求之愛。

 

现在,我要东施效颦,谈谈这个问题。

 

什么是需求之愛?不必定义,那是写教材,没意思,举个例子就全明白了,孩子扑进妈妈的怀里就是最典型的需求之愛(路易斯举的便是此例,我偷懒抄袭之),推而广之,所有人际关系中的愛都需要把握给予之愛与需求之愛的均衡,没有这种均衡,就会导致畸形地付出和自私的需求,这两种情况都会破坏一份完整的愛。

 

人们(包括以前的我自己)之所以会忽视需求之愛,是因为总是将愛仅仅理解为给予,而这是错误的,是大错特错的,由于这样的误解,人们在许多愛的行为中深深地伤害了被“愛”的人。

 

母亲愛孩子,是给予之愛,这是天性。一般而言,这很好,但是如果她不懂得需求之愛,这给予之愛就会出问题。举例说,有些母亲因为愛孩子,于是为孩子做一切事情,管孩子一切事情,不管孩子多大,都管伊的一切事情。从穿衣吃饭到婚丧嫁娶,从入学升学到职业工作,从外出交友到私密日记,无所不管,无所不操心,他会看着孩子吃饭,直到吃完最后一口,她会等着孩子夜半回家,到四点、五点……,总之,她把自己对孩子的愛变成了孩子的监狱,直到有一天孩子实在忍无可忍,爆发了,恶言相向:“我的事,你少管!”妈妈惊呆了,这孩子如此不孝!她哭了,这么愛孩子怎么会得到这样的回报?

 

这个问题要问她自己。这些母亲不知道愛除了给予,还有一种是需求之愛,因此是否要启动给予之愛,除了自己有这份心,还得视对方有没有这需求,如果对方有这需求,这愛才有真正的价值;如果对方不需要,这时候的给予会成为对方的负担,甚至会成为对方厌恶的累赘。再亲密的人际关系都要为对方保留伊自己的空间,这是关乎人基本自由的一种基本尊重。不知道需求之愛为何物的人会把愛活活败坏,伊会仅仅考虑自己给予的快乐,而不考虑接受者接受得是不是快乐,是不是安然。给一位不怎么熟悉的朋友送重礼,这是不礼貌的,原因就在于两人的关系还到不了可以随意赠送礼物的地步,它给对方带来负担,伊没有必要增加这份人情债。愛也一样,给予之愛也不存在绝对性,并非一切给予之愛都是愛,它依然是相对的,也就是说给予之愛也是有上限的,这个上限的具体位置以接受者的需求为根据。不考虑接受者的需求,无限地付出,这本质上不是付出,而是一种索取,一种自私,它是给予者自己要满足自己的给予之欲望。而路易斯则说得更彻底,他说绝对的给予之愛是冒充上帝,所以也就沦落为撒旦。

 

过度的给予给人造成伤害,在我们这个社会中确实常常不被重视,源于我们的社会对自由缺乏理解和尊重。反观西方社会,人们常说他们的人情比较淡薄,也许我们错会了他们社会中的人际关系距离,这是关乎自由的问题,换句话说,给予之愛当以尊重被愛者自由为界,这里的自由便是对方的需求之愛的限度。

 

需求之愛本是人际关系中的另一种重要的愛,但也得有度,许多子女对父母都存在过度索取的问题。我检讨自己的经历,发现也存在如此严重问题,曾经因为自己对未来的追求给家庭带来过重的负担,这就是滥用了需求之愛。不但子女对父母,父母对子女也存在过度索取需求之愛的问题。有些父母对子女的种种要求也很过分,例如一定要子女给安排什么样的住房,否则便是不孝,诸如此类媒体多有报道,虽然总体上看并不多。这都是对对方不当的需求之愛。

 

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不但看到同一个家庭之间的人,存在过度索取的问题,就是朋友之间,也存在过分索取的问题。我再检讨自己,不仅仅是对家人,对朋友们,我有时也存在此问题,虽是出于情势所逼,但至少这些情势是我自己造成的,却让朋友们帮我买单,这便是过度索取,朋友们并没有施予我给予之愛的义务,也就是我没有过分获得这些需求之愛的理由,内心的感恩并不能弥补这种过失。

 

同样道理,给予之愛与需求之愛在愛情中也不容易均衡,原因在于相愛的愛情太少。

 

现实生活中,我们知道有很多人为追求他们心愛的人费尽心机。在追求过程中,他们施展浑身解数,给心愛的人做各种各样的事,如果对方仅仅是因为羞涩,并且内心能接受伊,并不讨厌追求者,那还好,追求或许会有结果,因为这里需求之愛与给予之愛大致是均衡的;如果被追求者并没有真接受,或者由于种种原因被接受者犹豫、彷徨甚至害怕,那么追求者过度的给予之愛就会适得其反。检讨我自己以前的失败恋爱,问题全出在这里,就是未能很好地顾及对方的接受心理,只是自私地一味付出,以为付出便是愛,错了,因为把对方惹烦了或吓着了。所谓无功不受禄,过度付出只是给对方增加压力,反弹的结果就是对方的远离,于是本来可能有望的感情也就成泡影。虽然我并不后悔这样的经历,但是只顾自己有给予之愛的渴望,却不考虑对方是不是有具体到我这个人的愛之需求,那只能是一种自私——打扮得再光鲜,还是自私,给对方增加负担,并非真愛,至少不是正确的愛。这是需要检讨的。

 

另外,人在不同的年龄段对愛的体验不同,接受能力也不同,成熟的人也许需要庄重的情感,因为他们更懂得一份感情的难得;而年轻人却更喜欢梦幻般的浪漫,他们还缺乏足够的经验去了解愛的难度。因材施愛,这也是一种重要的智慧。如果张冠李戴,不懂施愛的方式和程度需因人而异,也会将一份愛的情感破坏掉,一件晚礼服就这样变成一件破衬衫。

 

这便是给予之愛与需求之愛之间的均衡把握问题,之所以说谈情说愛要委婉,原因便在这里,而我以前只是将这种委婉看成一种技巧,从而一直不接受,认为它不诚实,所以总是宁可失败也不改变自己。现在看来,它不是技巧,而是一种对对方接受度的体谅,技巧是表面,其实质是对需求之愛的深刻理解。我曾在《最后一课:如何度过我们的一生》(又被新浪删了,我能理解他们)中说过,我至今未能学会如何与异性相处,但是懂得需求之愛的道理之后,或许会有长进吧。

 

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中,都需要给予之愛和需求之愛的均衡,不考虑接受者是否需要的给予之愛,不是正确的愛;不考虑给予者的意愿和能力,过度索取需求之愛,也是错误的。正确的愛应该是,给予有需求的人恰如伊所需,向给予者索求伊愿意并且有能力给予的愛。给予者应该明白,自己的给予,是为了对方的满足而不是变成对方的负担和对对方的控制,是为了对方不再需要自己;而索取者则要明白,自己的索取,是为了满足对方给予之愛的需求,而不能给对方带来不堪负担的痛苦。

 

如果能把握这样的均衡,无论哪种人际关系,家人、恋人、友人、熟人、陌生人……,之间的关系便会其乐融融。如此,真正的大愛才是可能的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年2月22日於追遠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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